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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姑区中医管理局
研究和指导中西医结合工作,拟定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在国家教育方针指导下,组织拟定和实施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注重中医药师承教育;
依据国家卫生、药品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监督和协调管理中西医结合的医疗、研究机构。
下属机构
科技司
负责皇姑区组织中医药新技术评价;
组织、指导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的科研工作。
拟订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指导中医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
人事教育司
负责皇姑区组织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指导协调全国中医药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配合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中医药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
研究、实施中医药人才兴业战略;
联系有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办公室
负责皇姑区中医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综合协调中医管理局日常政务,制定中医管理局工作制度;
负责皇姑区新闻宣传、报刊管理工作;
负责皇姑区会议组织、领导批示和重要政务工作的督办、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值班、保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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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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