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苏尼特右旗
苏尼特右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辛亥革命后,革命果实被军阀所掠夺,海外华侨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
下属机构
宣传联络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苏尼特右旗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五侨"单位的协调合作,加强与海外华人华侨,特别是知名侨领、侨界新生代、海外留学人员的团结联谊,推进引资引智工作;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发挥海外华人华侨熟悉当地情况的优势,服务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合作;
组织制度
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
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组织召开代表会议应报上一级委员会批准。
县级及以上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变更,由上一级组织审核,并逐级呈报中央批准。
中央设立监督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可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设立监督委员会。
组织处
负责中国致公党苏尼特右旗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承办信访工作,承办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苏尼特右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苏尼特右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阿巴嘎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苏尼特左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东乌珠穆沁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西乌珠穆沁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太仆寺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镶黄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正镶白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正蓝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多伦县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阿拉善左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阿拉善右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额济纳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阿鲁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乌拉特前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乌拉特中旗中国致公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