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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国致公党委员会
提出了“锄暴扶弱,除暴安良”,的行动纲领,以保护华侨的生命安全和正当的生活工作权益,在经济上互助互扶。
19世纪中崛起,该组织逐渐发展到海外,并很快地适应华侨在海外生存和斗争需要,
致公党的前身为洪门致公堂。洪门是我国清代初期出现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民间秘密组织,相传以洪武(明太祖年号)的洪字为代称。
是以归侨、侨眷为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下属机构
组织处
提出全国和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有关人选的建议;
提出本党市委委员、常委的拟任人选;
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和推荐工作,联系和指导基层组织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全省的组织发展、组织建设及党员管理、基层干部及党员培训,建立健全党员业绩及党籍档案;
组织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相结合的制度,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个别领导成员,必要时可以由上级组织任免。筹建中的地方组织的领导成员,由上一级组织任免,并逐级呈报中央备案。
组织发展应坚持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和其他有海外关系的代表性人士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基层组织的领导机构是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并报告工作。
宣传联络处
了解和掌握成员的思想动态,搞好成员的思想建设,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有关的理论研究及《重庆致公》、《致公信息专报》、重庆致公微信公众号及重庆致公网站的编辑发行;
了解致公党党员思想动态,配合有关处室对致公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积极协助配合有关单位开展与周边国家的民间交流;承办上级交予的其他工作。
负责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全省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建设,指导基层组织的政治学习;
重庆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重庆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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