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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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区
松山区中心血站
松山区中心血站应当制定实验室室内质控与室间质评制度,确保试剂、卫生器材、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能达到预期效果
松山区中心血站应当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采供血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松山区中心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下属机构
成分采血科
按规定做好各种资料的保存、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新。对科室所需物品的增补应做到及时、节约。
对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影响到血液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指正;必要时报告科主任。
对工作中可能影响血液质量的现有操作规程应提交科室会议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报废管道的登记、签名并报告科主任。
站长职责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血站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组织下级分站和医疗单位输血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输血水平。
在上级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血站的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组织、检查血站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血液管理科
按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保存、统计、上报工作。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维修或更新。对科室所需物品的增补应做到及时、节约。
主班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完成夜班交班记录中待处理的事项,清点血小板实物与电脑库存量是否相符。
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献血者的体格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把好体检质量关,确保献血者和受血者的健康安全。
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松山区中心血站监督和指导科室工作人员按操作规程的执行。
松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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