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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中心血站
东方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批准设置东方市中心血站,并报卫生部备案
东方市中心血站应当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制定血液采集、制备、供应计划,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及时、有效
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储血点)进行质量控制;
东方市中心血站应当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采供血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下属机构
血液管理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组织人员定期核对库血及血液制品,做好库血锐减、血型偏型的预报工作,及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持血液的供求平衡。
主班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完成夜班交班记录中待处理的事项,清点血小板实物与电脑库存量是否相符。
夜班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打印当天入库、出库、库存和报废的血液统计表,填写交班记录。
站长职责
领导制订血站长远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定期总结,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组织、检查血站的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科室机构,配备人员。推荐副站长和聘任科室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人。
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组织下级分站和医疗单位输血人员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输血水平。
成分采血科
定期组织本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坚持原则,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
负责东方市中心血站采血车(点)的管理工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影响到血液质量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指正;必要时报告科主任。
定期向科主任提供质量信息和有助于改进血液质量的建议,建立健全质量监控程序,整理本部门的质量信息资料归档保存。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东方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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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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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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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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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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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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