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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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和平县中招办
完成和平县招生委员会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成招生考试工作的调研,并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和平县制定和平县普通高校招生与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完成和平县招生考试各项统计工作,协助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报名、考试、体检、志愿填报、录取、查分、信息发布等工作,组织征订各类招生考试资料,指导、督促学校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下属机构
工作职责
负责和平县对招生人员和送生人员的有关费用凭证的审查,严格把关,维护学校利益。
按程序做好新生健康检查、考试以及报名工作。配合各学部学籍室及时办理所招学生入校就读的相关手续,并协助学部做好学生学籍建档工作。
耐心回答家长的询问,及时向招生人员通报信息,切实做好招生信息的登记和统计工作。
准确无误地做好新生信息的收发工作,做好参观来访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工作,详细做好来校家长的接待记录,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
岗位职责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负责和平县各种宣传、生源渠道的开发。
负责和平县招生计划制定、宣传咨询、录取入学工作以及与教务处的协调工作。
负责和平县《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录取通知书》的修改、印制工作。协助学生及家长办理的入学报名事宜。
副主任
负责和平县审核省内省外招生老师借支招生经费等相关工作;
协助主任做好新生报到及调换专业的相关工作
负责和平县审核省外招生老师的机票的预定;
负责和平县拟定年度招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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