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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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依法保护龙门县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能;研究拟定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相关证书和表格。
下属机构
机关编制处
审核龙门县市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检察院、法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研究并协调市级党政群机关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
负责研究拟定龙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法规。
负责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的管理工作
审核并管理龙门县政法系统等部门专项编制。
事业编制处
研究龙门县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及人员结构比例标准,编制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增长计划。
研究拟定龙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政策法规,审核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承担龙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计、培训等工作。
负责龙门县在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协调工作。
综合处
监督检查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级各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政策、规定的执行情况。
协助办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参与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管理活动。
承担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培训等工作。
负责龙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
龙门县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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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龙门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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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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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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