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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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
平山区交通局
负责平山区提出平山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平山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平山区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平山区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负责平山区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下属机构
计划统计处
负责平山区交通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和使用监督;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交通规划的研究;
负责平山区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平山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
负责平山区编制、上报交通运输行业财务、统计和征收报表;负责平山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规划建设处
按照批准的市管交通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组织相关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承担平山区道路运输站(场)养护工程的监管职责;
负责平山区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由市本级负责平山区的城市道路和公路养护维修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相关检测、验收、计量工作和定额、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
承担平山区清理整顿收费站和公路、城市道路收费管理及联网收费的相关工作
综合交通处
负责平山区交通邮电全行业的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预测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平山区指导交通系统的企业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
承担平山区市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办公室、平山区市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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