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浈江区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浈江区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浈江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承担浈江区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浈江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负责浈江区提出浈江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浈江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