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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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中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监督中卫市人民政府、中卫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审议决定中卫市常务委员会认为应当依法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下属机构
研究室
起草中卫市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中卫市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中卫市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研究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中卫市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中卫市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负责对中卫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指导中卫市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中卫市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受中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与法制委对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的统一审议。
受理与中卫市委员会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负责督促催办。
中卫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中卫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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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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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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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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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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