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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白城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监督白城市人民政府、白城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白城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白城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下属机构
白城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