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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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四团
兵团十四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兵团十四团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根据兵团十四团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兵团十四团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监督兵团十四团人民政府、兵团十四团高级人民法院和兵团十四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根据兵团十四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兵团十四团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下属机构
研究室
起草兵团十四团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兵团十四团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编辑、印发兵团十四团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兵团十四团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研究兵团十四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研究、总结人大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
围绕兵团十四团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兵团十四团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兵团十四团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负责对兵团十四团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兵团十四团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组织实施兵团十四团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确定的视察、检查与本委员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兵团十四团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视察、检查情况的报告。
办理兵团十四团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
参与法制委对上述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的统一审议。
兵团十四团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兵团十四团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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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十一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兵团十二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兵团十三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兵团十六团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兵团农一师水利水电工程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兵团农一师塔里木灌溉水利管理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阿拉尔农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济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潜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神农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