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甘肃
兰州
安宁区
安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在安宁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撤销下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根据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设区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在安宁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
下属机构
研究室
起草安宁区常委会党组关于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安宁区委的报告;组织编写人代会、常委会的会议简报。
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管理机关图书资料室。
围绕安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
编辑、印发安宁区人大常委会内部刊物《调查与研究》、《安宁区人大信息》、《人大情况通报》和《参阅资料》。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负责拟订与安宁区委员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正案草案和决议、决定草案,提请主任会议讨论,受主任会议委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说明。
对本级内务司法机关执行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倾向性问题或突出问题,向安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受安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听取本级内务司法机关的专题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配合选任工委对安宁区"两院"提请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承担安宁区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指导安宁区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的基本法,制订、修改与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有关的地方性法规或办法;检查、督促代表法、选举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代表和选举法律法规的咨询。
承担安宁区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和常委会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
安宁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城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七里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固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红古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门头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通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