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鹤岗
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
督促检查鹤岗政府各部门和(市、区)政府对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鹤岗政府工作部署和重要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情况,做好落实的协调工作。
协助鹤岗政府领导做好鹤岗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工作。
围绕市委、鹤岗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积极收集信息,为国办、省办及鹤岗政府领导提供各类信息,对鹤岗政府领导批示的信息搞好催办、落实和反馈。
搞好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实现政府领导微机联网,逐步完成多媒体互联网。
下属机构
议案科
负责制定和实施鹤岗本级及县(市、区)议案办理过程中的有关制度,指导和协调部门、县(市、区)做好办理工作。
负责联系鹤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根据工作时间,每年要适当联系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议案办理水平,同时接受鹤岗政府领导的委托,直接听取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鹤岗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的草拟以及部门向人大所作的议案办理报告的审稿工作。
负责鹤岗有关人大、政协视察时的人员联络和其它事宜的组织安排。
人事科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工资调整。对所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进行审核,负责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档案管理。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的党务工作,制订学习、组织发展规划,督促检查所属支部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抓好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党委所咫支部党员的管理教育,搞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学习、考核、培养、发展工作。
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订切实可行的廉政建设规定,抓好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党员干部自身建设;抓好办公室系统的群团工作。
秘书科
协助起草有关文电、材料,并协调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鹤岗政府、鹤岗政府办公室发文进行审核把关;负责鹤岗政府大事记的搜集、整理、撰写工作。管理印信,负责保密工作。
负责鹤岗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值宿的编排、检查和落实工作。负责办公室文件档案室的建设与管理,收集整理领导讲话、报告、重要会议材料、各种图表、录音等,要及时归档立卷。
负责鹤岗政府机关文电处理工作,主要是文电的签收、登记、分发、传递和传阅;文电的批抄、经办、拟办;文件的印刷、用印以及清退、销毁、立卷和归档工作。
负责鹤岗政府机关内外、上下沟通联络工作。及时向领导传达上级指示、电话通知及要求办理的其它事项。负责下级电话请示、报告和其它需要答(批)复事项的传递,按领导指示,及时转达处理意见和要求。
鹤岗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鹤岗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室
齐齐哈尔人民政府办公室
鸡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双鸭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庆人民政府办公室
伊春人民政府办公室
佳木斯人民政府办公室
七台河人民政府办公室
牡丹江人民政府办公室
黑河人民政府办公室
绥化人民政府办公室
大兴安岭人民政府办公室
拉萨人民政府办公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山南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