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河北
廊坊
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
督促检查廊坊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对国务院和廊坊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廊坊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廊坊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负责向廊坊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廊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廊坊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负责廊坊政府办公厅内部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行政后勤、保卫工作。
研究廊坊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向廊坊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廊坊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下属机构
综合处
负责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人事、财务、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负责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
负责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组联处
承担廊坊室(馆)文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刊物的编辑管理工作。
组织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开展与国内外政府咨询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负责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的学习培训、统战联谊及其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承办廊坊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馆员和研究员的选聘工作。
文史处
收藏廊坊有关着作和珍贵文献资料,负责有关字画、图书资料的管理、抢救和保护工作。
开展与省、市文化团体和有关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组织、协助廊坊馆员开展文史研究、艺术创作、诗词采风等活动。
组织廊坊馆员围绕文化建设进行文史咨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听取、收集和反馈馆员意见和建议。
廊坊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廊坊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政府参事室
石家庄人民政府参事室
唐山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秦皇岛人民政府参事室
邯郸人民政府参事室
邢台人民政府参事室
保定人民政府参事室
张家口人民政府参事室
承德人民政府参事室
沧州人民政府参事室
衡水人民政府参事室
拉萨人民政府参事室
昌都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山南人民政府参事室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参事室
那曲人民政府参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