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为新泰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承办以新泰市政府或新泰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报请新泰市政府会议审议和新泰市政府审批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有关文件或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区县政府和新泰市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承担审查新泰市政府工作部门报送新泰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对新泰市政府审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新泰市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承担新泰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责任,拟订新泰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新泰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负责新泰市推进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培训考核等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