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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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
长治人民检察院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对长治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对长治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下属机构
反渎职侵权局
负责对长治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研究分析长治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长治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直接立案侦查长治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长治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及直接立案的案件进行审查、受理、管辖及流转。
统一负责以长治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长治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对长治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长治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长治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对长治重大、复杂、疑难、敏感的案件进行个案指导。
审查长治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长治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长治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太原人民检察院
大同人民检察院
阳泉人民检察院
晋城人民检察院
朔州人民检察院
晋中人民检察院
运城人民检察院
忻州人民检察院
临汾人民检察院
吕梁人民检察院
拉萨人民检察院
昌都市人民检察院
山南人民检察院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
那曲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