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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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
元宝山区
元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对元宝山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组织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领导元宝山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下属机构
反渎职侵权局
研究分析元宝山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元宝山区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元宝山区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负责对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反贪污贿赂局
研究分析元宝山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承办元宝山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研究、制定元宝山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计划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作细则、规定。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对元宝山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元宝山区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元宝山区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审查元宝山区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元宝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松山区人民检察院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