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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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领导蚌埠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对于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下属机构
蚌埠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