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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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兴安区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兴安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于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对兴安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制定有关兴安区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下属机构
兴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