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花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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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杏花岭区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杏花岭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对杏花岭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对于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组织指导杏花岭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下属机构
案件管理办公室
统一负责对杏花岭区侦查机关随案移送涉案款物和本院自侦部门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监督。
统一负责杏花岭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宏观指导。
统一负责以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的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建立、完善杏花岭区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工作体系。统一负责其他相关案件管理工作。
反渎职侵权局
统一组织协调外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要求协查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联系协调杏花岭区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有关部门。
研究分析杏花岭区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杏花岭区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杏花岭区下级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对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请示。
反贪污贿赂局
直接立案侦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以及发生在杏花岭区地区的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
研究分析杏花岭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规律,提出惩治对策。
负责对杏花岭区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承办杏花岭区下级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
杏花岭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小店区人民检察院
迎泽区人民检察院
尖草坪区人民检察院
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
晋源区人民检察院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