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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人民检察院
领导东方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对东方市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制定有关东方市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组织东方市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下属机构
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
审查东方市公安机关对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的复核。办理二审上诉、抗诉案件。
对东方市分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案件备案审查。
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审查批准东方市分院批捕的侦查机关提起延长羁押期限的案件。
对东方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条线管理等。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责。
反贪污贿赂局
组织、协调、指挥东方市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以及个案协查工作。
对东方市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进行督办。
反贪污贿赂局内设办公室、指导处、侦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对东方市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指导。
反渎职侵权局
直接立案侦查东方市性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转办、督办和参与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上级单位交办的东方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以及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负责对东方市检察机关办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的指导。
研究、制定东方市反渎职侵权工作计划和制度规范。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东方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
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
琼海市人民检察院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
定安县人民检察院
屯昌县人民检察院
澄迈县人民检察院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白沙县人民检察院
昌江县人民检察院
乐东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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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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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