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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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人民检察院
领导斗门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对斗门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制定有关斗门区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组织斗门区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下属机构
斗门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