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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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组织四平市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指导四平市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下属机构
四平市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