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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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民法院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组织天津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管理天津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下属机构
天津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