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山东
淄博
淄博人民法院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受理不服本市两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进行提审或再审。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下属机构
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符合淄博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公诉及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案件。
依法审理符合淄博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二审案件,指导杭州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和杭州市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其他有关的刑事审判工作事项。
依法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负责淄博人民法院淄博法院院长会、淄博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淄博人民法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并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起草重要文件、人大报告、院长讲话等文稿;
司法警察支队
负责淄博人民法院管理下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研究、制定司法警察工作的规划和规章制度;
指导、监督、考评司法警察工作;制定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
承担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部门主要负责淄博人民法院人的任免职备案工作;
管理司法警察警衔;协调跨地区的重大警务活动。
淄博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淄博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
枣庄人民法院
东营人民法院
烟台人民法院
潍坊人民法院
济宁人民法院
泰安人民法院
威海人民法院
日照人民法院
莱芜人民法院
临沂人民法院
德州人民法院
聊城人民法院
滨州人民法院
菏泽人民法院
拉萨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