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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
焦作人民法院
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第二审案件。
监督指导焦作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组织焦作法院参与同国际司法界、国际组织之间的司法交流活动。
领导焦作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下属机构
办公室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焦作法院院长会、焦作人民法院院务会等重要会议安排及决定事项的督办;
完善健全新闻发布工作;
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
审判管理办公室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审判委员会会务、记录等日常工作;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审判综合管理,包括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咨询、引导和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负责焦作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管理工作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的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和统计分析、案件评查、巡查问责、综合调研、审委会事务、质效考核等工作;
机关党委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双争双评、星级支部创建、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民主评议等工作;
监督党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负责焦作人民法院相关并指导焦作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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