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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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法院
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领导汶上县法院系统的监察工作。
依法对下级人民法院行使指定管辖权。
管理汶上县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下属机构
汶上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