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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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赤峰市
松山区
松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松山区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依法筹集松山区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松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松山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松山区政府、军分区、松山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工程处
负责松山区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筹措。
负责松山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的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工作。
贯彻执行松山区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负责指导松山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平战结合和开发利用。
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处
组织开展人防指挥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
组织松山区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管理。实施人防无线电管理。负责松山区人防民防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组织松山区市级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建设,指导区、县制定城市防空袭行动方案及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
负责松山区战时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保障。会同松山区有关部门提出人民防空的重要经济目标。
民防工作处(法规宣教处)
参与松山区城市的抢险救灾工作。参与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规划、方案拟订。
指导松山区人防、民防专业队伍的建设、管理。参与组织和协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拟订松山区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国家和省、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松山区人防、民防、应急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防民防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
松山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人民防空办公室
红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元宝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东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西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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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石景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海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门头沟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房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通州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顺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昌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大兴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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