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
导航: 首页 辽宁 沈阳 和平区
和平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和平区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依法筹集和平区人民防空建设资金。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审核和收取。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和平区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承办和平区政府、军分区、和平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和平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