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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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
和平县体育局
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协调、指导和管理和平县体育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协同和平县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布局;指导协调公共体育场馆和社区公共运动设施的开放,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编制和平县体育科研、体育教育的规划;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下属机构
青少年体育处
组织和平县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和平县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
组织和平县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
统筹和平县体育后备人才项目设置和布局。
指导和平县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工作。
群众体育处
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组织和平县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
指导和平县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拟订和平县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竞技体育处
承担和平县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批工作。
审核和平县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
组织和平县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组织和平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
和平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和平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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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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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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