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推进南宁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和培育壮大相关龙头企业;指导南宁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协同南宁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南宁供销社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各级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及扶持发展南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加强对南宁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指导与服务,协调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关系;监督、检查南宁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