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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供销社(供销联社)
监督检查宿迁供销社所属各成员社落实扶持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各项政策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协同宿迁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宿迁供销社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调各级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农村经济繁荣。
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社有资产经营管理,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指导宿迁供销社的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和技改项目的管理。
按照宿迁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以及防汛救灾物资的收购、储备和供应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下属机构
财务资产科
负责编制、汇总宿迁供销合作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工作。
负责宿迁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监督系统内宿迁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及相关工作。
负责拟订宿迁直属单位和控股企业的经营目标并组织考核。
经济发展科
负责对宿迁基层社的经营业务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指导基层供销社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建设规划。
负责宿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重要课题调研、总结、推广经验,提供政策指导。
拟订宿迁供销社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
承担宿迁政府布置的防洪救灾、扶贫、对口支援及其他突击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活动管理。
政工科
负责宿迁社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休干部及军转干部工作。
负责宿迁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宿迁供销社的评先表彰、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指导宿迁供销社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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