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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公安厅
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省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边防治安管理工作。
指导、监督西藏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西藏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管理工作。管理省看守所。
承办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组织实施消防管理及监督,协助各级政府落实消防法规的各项措施。
下属机构
警令部
负责西藏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
负责西藏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
掌握西藏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
负责西藏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信息工作。
刑事侦查总队
组织、指导打击西藏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
承办西藏重特大刑事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内设勤务保障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命案重罪侦查支队、侵财犯罪侦查支队、办案和基础建设支队、情报信息支队。
掌握西藏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指导、监督西藏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
治安管理总队
指导西藏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指导西藏巡警队、特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
拟订西藏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
指导西藏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
西藏地区行政机构
专用通信局
中国致公党西藏委员会
乡企局
交通运输厅(交通厅)
人事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防办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体育局
供销社
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保监会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党校
公安厅
共青团
农业厅
农牧厅
农科院
出版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卫生厅
参事室
发改委
台办
司法厅
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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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