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
首页
安徽
澳门
北京
福建
广西
广东
贵州
甘肃
黑龙江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西
陕西
山东
四川
天津
台湾
西藏
新疆
香港
云南
重庆
浙江
导航:
首页
黑龙江
伊春
友好区
友好区公安局
管理友好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对友好区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友好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监督管理友好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交通管理局
指导友好区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维护友好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
组织、指导和监督友好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侦破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
指导友好区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
指挥中心(研究室)
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友好区各级公安值班指挥机构的工作。
受理、处置友好区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电话投诉。
担负友好区性警务行动指挥以及执勤勤务的警力调配;随时接受、处置110电话报警和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紧急求助。
负责掌握友好区公安工作情况、社会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收集、整理、上报、通报各类公安信息,协调处理紧急事务,开展专题调研,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当好领导参谋,组织协调全局性公安工作。
治安管理处
组织实施友好区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组织和指挥友好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处和有关刑事案件侦破,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管理。
指导友好区派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保安组织。
依法管理友好区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友好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公安局
伊春区公安局
南岔区公安局
西林区公安局
翠峦区公安局
新青区公安局
美溪区公安局
金山屯公安局
五营区公安局
乌马河公安局
带岭区公安局
乌伊岭公安局
红星区公安局
上甘岭公安局
东城区公安局
西城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