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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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公安消防局
负责组织制定洪洞县性的消防法规、规章,受理管辖范围内的行政复议案件。
负责制定洪洞县消防安全社会发展规划,并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对洪洞县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掌握火灾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洪洞县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为洪洞县政府和各地提供社会消防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量,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下属机构
洪洞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公安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