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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消防局
掌握火灾信息,分析、研究、预测清远市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为清远市政府和各地提供社会消防管理方面的重要信息量,并提出相应对策、措施。
对清远市消防查品、消防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对清远市现役消防部队提供后勤供应(装备业务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清远市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清远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地贯彻执行。
下属机构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
指导清远市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指导清远市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
指导清远市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指导开展清远市消防志愿者活动。
法规标准处
指导清远市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指导清远市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
组织清远市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编制清远市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
宣传处
指导清远市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指导清远市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制定清远市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
指导清远市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清远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清远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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