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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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
蚌埠市农机所
研究制订蚌埠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规划。负责制订蚌埠市农机化政策、管理制度等规定,又好又快推进蚌埠市农业机械化应用水平。
负责蚌埠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蚌埠市农业机械化生产,组织协调和指导农业机械化的跨区作业。
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蚌埠市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以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办证和年度审验工作。开展农机安全检查,依法纠正违章,处理农机事故。
负责蚌埠市农机生产、供销企业和维修行业的市场管理及农机服务网络、质量监督、投诉等工作。
下属机构
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蚌埠市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和其它类型的农业机械的使用、修理、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考核签发结业证书。
负责向上级农机管理机关报送蚌埠市培训、教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负责建立和管理蚌埠市农机人员培训档案。
负责制订蚌埠市农机人员培训规划。
农机化技术推广站
负责组织蚌埠市农机化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跨区作业。
负责蚌埠市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
实施蚌埠市维修质量及产品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处理因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
负责蚌埠市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试验和示范。
农机安全监理站
组织蚌埠市农业机械驾驶员技术考核、办理农业机械入户、异动、转籍、封存、报废、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发放拖拉机(含拖拉机变型运输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和驾驶证,办理年度检审手续。
建立和管理蚌埠市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及事故档案和文件档案。
负责蚌埠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农业机械机械化促进条例》规定,负责农业机械事故处理。
蚌埠市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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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致公党蚌埠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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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劳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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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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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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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农机所
六安市农机所
亳州市农机所
池州市农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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