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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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湖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溪湖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劳动教养人员的社会帮教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接茬帮教工作。
贯彻实施有关劳动教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溪湖区劳动教养场所和劳动教养人员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负责编制、申报溪湖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下属机构
溪湖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