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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编制、申报城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下属机构
计划财务处
指导城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审核和管理城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负责城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草拟城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政治部
指导城区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管理城区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协助城区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负责城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所政管理处
负责城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负责城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负责对城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指导对城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城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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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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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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