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
导航: 首页 山西 长治 城区
城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编制、申报城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城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下属机构
城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