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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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牡丹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编制、申报牡丹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牡丹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承办牡丹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牡丹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