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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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编制、申报连平县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连平县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负责拟定连平县劳动教养所的有关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部署连平县劳教系统的经济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生产、财务、基建等工作。
承办连平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连平县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