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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负责普陀区劳动教养人员的收容、教育、分配、调遣工作,审查批准劳动教养场所内劳动教养人员的减延期及提前解教等事宜。
负责编制、申报普陀区劳动教养系统的人民警察经费、劳动教养人员改造经费及其他各项经费。
负责普陀区劳动教养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普陀区劳动教养人民警察的配备、教育、培训、奖惩工作,以及职工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所政管理处
负责普陀区劳教人员对延长劳动教养案件不服的行政诉讼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指导对普陀区劳教人员的执法管理。
负责对普陀区劳教人员的收容、调配、调遣、安全警戒工作。
负责普陀区直属单位劳教案件报告的审查和管理工作。
政治部
负责普陀区劳教系统警务、警衔评授审核等工作。
协助普陀区有关部门管理劳教系统的机构编制。
管理普陀区劳教工作管理干部学校。
指导普陀区局机关工、青、妇工作。
计划财务处
指导普陀区劳教单位计划财务工作。
草拟普陀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的财务年度计划。
负责普陀区局机关和省直劳教单位财务、基建投资的管理工作。
审核和管理普陀区各项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
普陀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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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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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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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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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