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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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
凤泉区医疗保险局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违规医疗行为进行处罚;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凤泉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下属机构
基金结算科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全市基金财务、统计工作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核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为参保人员办理个人帐户转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继承手续。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受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的日常事务,即征收、核定、费用的审核、支付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金,建立离休干部档案,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
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本中心的行政财务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及离休干部医药费用统筹的财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拟定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会议材料、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编印《凤泉区医改信息》,以及单位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规范把关。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如单位形象工程建设,行政效能监察,创“三优”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创建等活动。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报纸收发征订、办公用品的管理。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统一战线、普法、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医疗管理科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医疗保险费用的审核,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参保患者转诊条件的审查,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规定病种的审批。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对规定病种患者证、卡的验审工作。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统计分析工作,并为工伤浮动费率提出数字依据。
负责凤泉区医疗保险局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和资格的调查、审查工作。
凤泉区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心血站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交通局
人事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公安局
公安消防局
公路总段
共青团市委
农业局
农业机械管理局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医疗保险局
其他地方医疗保险局
红旗区医疗保险局
卫滨区医疗保险局
牧野区医疗保险局
东城区医疗保险局
西城区医疗保险局
朝阳区医疗保险局
丰台区医疗保险局
石景山区医疗保险局
海淀区医疗保险局
门头沟区医疗保险局
房山区医疗保险局
通州区医疗保险局
顺义区医疗保险局
昌平区医疗保险局
大兴区医疗保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