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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卫生厅
拟订浙江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浙江卫生资源配置。
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组织浙江无偿献血。
拟订浙江重点医学科技规划,参与制定浙江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浙江医学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浙江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负责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
下属机构
规划财务处
拟订浙江卫生财务、会计、基建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订浙江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浙江卫生资源配置。
拟订浙江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指导浙江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浙江厅机关、厅直管单位和厅直属单位规划建设,以及财务和资产管理。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
人事处
起草加强浙江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统筹协调浙江医药科研项目管理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浙江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浙江卫生科学普及工作。
政策法规与食品安全协调处
拟订浙江卫生改革发展措施。
组织协调浙江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卫生标准的拟订和呈报。
承担浙江卫生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
负责浙江部门规章、卫生执法中有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浙江地区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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