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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卫生局
根据蚌埠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蚌埠市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对蚌埠市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研究制定蚌埠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管理蚌埠市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下属机构
卫生应急办公室
指导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承担蚌埠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建立、完善蚌埠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组织协调蚌埠市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法制监督处
起草卫生方面的蚌埠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蚌埠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承担蚌埠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承担蚌埠市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疾病控制处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拟订蚌埠市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指导蚌埠市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组织对蚌埠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蚌埠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蚌埠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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