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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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
延吉市
延吉市卫生局
负责制订或审定(审核、批准)延吉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护理、医技及相关服务的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实施监督和管理。
负责延吉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负责对延吉市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医疗服务项目开设、医疗新技术运用、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实施许可准入和监督执法。依法动员、组织公民无偿献血,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安全。
负责管理延吉市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下属机构
疾病控制处
拟订延吉市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延吉市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组织对延吉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监测和疫情报告,对重大突发疫情实施紧急处置。
组织指导延吉市免疫规划的实施和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事件的调查处置。
法制监督处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延吉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组织开展延吉市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承担延吉市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延吉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卫生应急办公室
承担延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组织协调延吉市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组织协调延吉市重大自然灾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辐射事故等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建立、完善延吉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延吉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延吉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卫生局
图们市卫生局
敦化市卫生局
珲春市卫生局
龙井市卫生局
和龙市卫生局
新北市卫生局
台北市卫生局
南投县卫生局
台南县卫生局
台中市卫生局
高雄市卫生局
桑珠孜区卫生局
满洲里卫生局
牙克石市卫生局
扎兰屯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