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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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卫生局
根据东安区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东安区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依法管理东安区医疗机构内部临床药事工作。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制订医疗卫生服务价格,负责监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东安区干部保健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医疗保险局。
负责制定东安区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下属机构
东安区地区行政机构
其他地方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