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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
东方市卫生局
负责制定东方市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规划。依法监测传染病,建立预警机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发和蔓延;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
负责制定东方市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负责东方市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根据东方市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东方市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法制监督处
承担东方市卫生局行政复议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起草卫生方面的东方市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东方市卫生局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组织开展整顿和规范东方市医疗服务市场工作,组织打击非法行医,督查督办重大违法案件。
卫生应急办公室
建立、完善东方市卫生应急信息系统。
指导东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拟订东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承担东方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医政处
负责东方市执行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及注册工作。
负责东方市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监督管理东方市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拟订东方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东方市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东方市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其他地方卫生局
五指山市卫生局
琼海市卫生局
文昌市卫生局
万宁市卫生局
定安县卫生局
屯昌县卫生局
澄迈县卫生局
临高县卫生局
白沙县卫生局
昌江县卫生局
乐东县卫生局
陵水县卫生局
保亭县卫生局
琼中县卫生局
济源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