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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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
高县卫生局
根据高县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高县当地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制定高县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高县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订高县当地卫生事业发展改革的有关方案、工作规划、政策和指导性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高县当地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协调发展。
下属机构
卫生应急办公室
指导高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风险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
拟订高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承担高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组织协调高县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医政处
负责高县医疗机构(含血站、急救站)的资格审批。
拟订高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监督管理高县公立医院,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担高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评价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疾病控制处
指导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
拟订高县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措施。
拟订高县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高县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高县地区行政机构
中医管理局
中国致公党高县委员会
中心血站
中招办
九三学社
乡镇企业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轻工业局
交通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人事局
人劳局
人口与计生委
人才市场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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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民政府参事室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人民政府研究室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人民防空办公室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体委
体育局
供电公司
供销社(供销联社)
信息产业局
信访局
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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